01

先不要把所有「球版欠款」當成同一種債務

表面上都叫球版欠款,實際可能混有輸贏帳、信用版結算、私人借款、代墊款、本票、支票、保證或第三人代償,法律關係不一定相同。不能用一句「賭債不用還」處理所有案件。

02

Step 1|確認誰向你要錢

記錄姓名或帳號、電話、通訊軟體、公司或代理名稱、自稱角色、收款帳戶,以及與原球版的關係。尤其要核對最初開帳者與現在主張欠款者是否相同。

03

Step 2|要求把金額拆開

要求列出原始額度、各期輸贏、已付款、所稱利息、額外費用與最後要求金額。金額無法追溯時,不要自行替對方補完理由。

04

Step 3|保存原始對帳資料

保存注單、帳務、額度、每次結算與付款、完整對話、匯款或現金交付、本票、支票、借據與催收訊息,不要只留最後一張欠款表。

05

Step 4|把「賭博輸贏」和其他法律文件分開

民法第 71、72 條涉及違反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的法律行為;具體案件若另有真實借貸、本票、支票、第三人付款或擔保,仍需分別判斷。金額大、關係複雜或已有法律文件時,應交由律師檢視完整資料。

06

Step 5|出現威脅時先處理安全

威脅家人、掌握工作地點、強迫見面、限制自由、強迫簽文件、破壞物品或傷害,都不應只當成催收語氣強硬。保存原始訊息、語音、通話時間、來訪、車牌、監視器與傷勢資料;有立即危險時撥打 110。

07

Step 6|收到法院文件不要忽略

收到支付命令、起訴狀、本票裁定或強制執行通知時,應立即確認程序期限。司法院說明,對支付命令內容有爭議者,應在收到後 20 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。